一去不返(婚礼后一个月,新娘一去不返!法院:返还全部彩礼)
定安 法院集中执行3起案件
近日,定安法院开展集中执行专项行动,促成两起案件执行完毕,一起案件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。
为切实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,定安法院近日开展集中执行专项行动,联合定安龙河派出所,聚焦“小额标的”案件,对3名被执行人进行传唤。
传唤当日,法院干警在龙河镇派出所对3名被执行人进行法律释明,并积极引导其主动履行义务。在法官的耐心释法析理下,两名被执行人当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,并主动缴纳案件执行费。另一被执行人李某某起初态度抵触,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。在法官明确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后,慑于法律威严,李某某同意和解,当场支付部分欠款,并承诺剩余款项履行期限。
万宁 综治中心多方联动化解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
11月27日15时20分,万宁市综治中心调解室内暖意融融。调解员、新群村村委会代表与海南德某公司负责人围坐一堂,共同签署了《调解协议书》。至此,一起僵持数月、涉及金额400万余元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,在万宁市综治中心多方联动调处下,终化干戈为玉帛。
时间回溯至2020年,海南德某公司与万宁市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,计划在新群村建设养殖项目。新群村委会随后与企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,约定两年内项目如未建成投入使用可收回土地。然而,因项目长期停滞导致土地闲置。
今年3月,新群村委会诉至法院,要求解除合同。企业称项目受阻系客观因素,希望继续履约。考虑到该企业是市级重点招商引资项目,直接判决可能影响营商环境与企业信心,万宁市法院于10月上旬提请万宁市委政法委牵头调解。万宁市委政法委迅速响应,召集多方研判后,明确由万宁市综治中心牵头调处。
受理案件后,万宁市综治中心立即启动“一站式”化解机制,联合市法院、市农业农村局、市司法局等部门成立调解小组,深入新群村走访农户、勘察土地,一边安抚村民情绪、引导理性维权,一边与企业沟通释法、剖析利害。
针对村委会“收回土地、提高租金”与企业“复工复产”的争议焦点,调解小组采用“背对背沟通+面对面协调”模式,反复磋商寻找利益“最大公约数”。最终,双方达成“一年一付”的共识,既切实保障村民合法权益,又为企业复工复产留足发展空间。
临高 婚礼后一个月,新娘一去不返,法院判决返还全部彩礼
近日,临高法院审理了一起涉及彩礼的案件。
据了解,临高县人赵某某(男方)与方某(女方)于2023年初相识,经自由恋爱,由双方家长出面商定结婚。赵某某父母向方某父母给付彩礼6.8万元及价值3万元的三金首饰。赵某某与方某于2023年年底举行婚礼。赵家按当地风俗习惯摆酒,方某父母则在婚礼现场将1万元交给赵某某父母作为嫁妆或用于购买结婚所需物资。赵某某与方某始终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。
婚礼后一个月,方某因生活琐事与赵某某产生矛盾,离开赵某某家,之后再未返回。赵家认为方某无结婚过日子的意愿,遂向方某及其父母讨还彩礼,并将3人告上法庭。
临高法院认为,该案原告赵某某及其父母为缔结婚姻给付彩礼9.8万元,属于数额较大,被告方某及其父母在收到彩礼后,仅将1万元返还,并在双方发生矛盾后返还了价值3万元的三金首饰,而其余彩礼均未被用作组建新家庭的生活启动资金,故当双方已无法缔结婚姻关系时,返还剩余5.8万元彩礼无不妥之处。另外,婚约当事人一方父母接收彩礼的,可视为与其子女的共同行为,应承担共同责任。法院判决方某及其父母向赵某某及其父母返还全部彩礼。
文昌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拆除7处违规养殖池
为规范畜禽养殖行为,筑牢生态环境安全防线,近日,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翁田镇人民政府开展专项执法行动,对全镇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及林地的违规养殖池依法实施拆除。
据了解,违规养殖池占用林地、挤占生态空间,不仅破坏植被覆盖,更对区域生态平衡构成潜在威胁。此次行动共依法拆除7处违规建设的养殖池及附属设施,有效遏制了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。在拆除现场,多台挖掘机有序作业,工作人员全程现场指挥调度,确保拆除过程安全、高效推进。
据悉,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继续强化巡查监管力度,深化多部门协同协作,坚决打击各类违规占用生态红线的行为,做到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,切实守护好绿水青山,为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环境筑牢坚实的执法屏障。
乐东 交警专项整治乱停乱放占道经营
近日,乐东公安交警联合特警、九所镇人民政府、九所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及九所新区社区,共同开展针对九所镇新区乱停乱放、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。此次行动共出动警车5辆、执勤警力50人,着力化解交通堵点、消除安全隐患,为市民营造更加安心、顺畅的出行环境。
行动前,乐东公安交警对九所新区各路段情况做了细致调研,摸清了乱停乱放、占道经营的高发路段和重点时段。在此基础上,制定针对性行动方案,采取“定点检查+机动巡逻”、多部门协同配合的方式,坚持宣传引导与依法管理并重,切实提升车辆停放秩序与道路通行效率。
整治期间,执勤警力严格落实勤务部署,强化重点路段、重点时段的管控力度,重点查处机动车未在停车泊位内停放、不按导向停放、逆向停放,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。执法过程中,交警始终贯彻“教育为先、处罚为辅”的原则,在要求当事人立即整改的同时,耐心讲解,说明乱停乱放、占道经营不仅影响交通秩序,更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;对驾驶人不在现场或拒不驶离的依照法律法规予以处理。
来源:法治时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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